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5110|回复: 0

一周撷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7 13: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结婚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178网友“丫丫小”:

  我和男朋友准备明年结婚,现在还没有领结婚证。我们在老三区工作,单位给我们缴了公积金,上个月我和男朋友共同出资在海曙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想问,我和男朋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帮办记者:

  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共有产权的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在征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以该共有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你和男朋友还没有结婚,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你们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张 敏)



该贴已经同步到 猴子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