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5676|回复: 0

保单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变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9 15: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6月,金某在寿险公司购买了某寿险产品,保险期间为6年,并约定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为保险公司在金某指定的银行帐号扣款。2011年6月,金某到该保险公司办理满期手续时,保险公司告知金某,由于其连续三年未交纳保险费,保单已处于永久失效状态,保险公司只能按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退还其保单的现金价值。经核实,因金某提供给保险公司的银行帐号中的金额不足,保险公司按其投保时提供的手机号、通信地址多次通知金某及时交费,但因金某的上述个人信息已发生变化却未告知保险公司,导致金某的保单因未交纳保险费而永久失效。

  提示:市民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应按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如果遇到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比如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市民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便于保险公司提供后续服务,如交费提醒等,以免因保险公司掌握的信息发生变化,告知无法实现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金晓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