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关闭注册
【宁波公益网】官方网站已正式安全运行 天!        本站由宁波公益网运营团队、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宁波帮办志愿服务站联合主办

宁波公益活动发布(新) 公益百科| 公益影像| 公益研究 宁波公益指南 | 公益学院

如果您有好的建议,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站长?点我吧! 微博微信自动排版工具

查看: 9076|回复: 0

[志愿者] 志愿者应有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3 10: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志愿者应有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
对所属志愿者机构

    大部分志愿者组织,没有专职(受薪)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包括组织者在内,人人都是志愿者,大家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因此,志愿者对所属机构应抱建设性的心态,积极主动参与管理策划和组织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

对工作

1、志愿者在决定参与某项服务前,必须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与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等是否相符,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志愿者不可轻率作出承诺,但对承诺了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覆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对服务对象

1、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心理和"救世主"的态度。

2、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去套别人。

3、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4、要尽量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关系。

对服务机构


1、对服务机构要尽可能地去了解,对服务机构的人和事,在没彻底了解之前不宜妄加批评。

2、要虚心听取服务机构的意见,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与服务机构的联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关闭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宁波公益网 系统支持:DZX3.4   志愿者咨询/联系:QQ:641061882   捐赠QQ:641061882    志愿者QQ群:暂停加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宁波公益网立场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本站运行在腾讯云

信息产业部备案: 浙ICP备12029035号-3/浙ICP备12029035号-4 Powered by 宁波公益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