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曙区出台了《关于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推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三年的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
在社区体制上首创专职委员制度。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从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中推选产生1至3名专职委员,全职从事社区民主自治、纠纷调解、民意搜集、八小时以外事务处理等居委会日常工作。现全区已配备专职委员92名。
在社区建设重点上,海曙区提出一手抓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一手抓社区品牌体系的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机制,到2015年,每个社区拥有15个以上公益性、互助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全区有20个左右组织化程度高、公信度高、服务能力强、示范作用强的专业性社区社会组织。同时,推进服务品牌、活动品牌、社会组织品牌、工作室品牌的建设,努力实现“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目标,到2015年,全区至少建成3至4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社区。
在社工队伍建设上,海曙区在全市首推社会工作专业职位评聘。依据专业水平、实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标准,设置首席、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等级,对社工进行等级评定,聘用期间享受相应的专业职位津贴。
在社区用房保障上,该区首先建立了奖励和备案制度。各街道通过调配、租赁、购置等方式配套到位达标的,区财政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区民政局将适时通报社区配套用房使用和配置情况。
(王力珂 易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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