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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办·互助] 真情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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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3: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曙区三家敬老院还有床位
  今年全市将新增2342张床位
  一位先生:
  我的弟弟生活不能自理要我照顾,我自己身体也不好。我们两兄弟想去敬老院,要求市政府帮忙安排。
  
  海曙区民政局答复:
  我区目前有5家养老机构,除三市养怡院和闻裕顺福利院目前无空置床位外,其他养老机构均有床位待入。我区5家养老机构均属于普通休养、康复的养老机构,适合情绪稳定、无危急病情的老人入住休养。
  记者:
  因为经常有老人致电记者,反映敬老院床位紧张很难入住。今天看到这件答复,觉得有必要刊登一下,告知需要入住敬老院的老人,海曙区的敬老院有空床,如有需要,可以去了解一下情况,也许适合您。
  新的一年,全市敬老院的床位情况都会有些变动,据宁波市民政局的消息,2013年全市将有2342新建、扩建床位投入使用。各位网友、读者朋友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可以致电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海曙区社救科87258770、江东区社救科87848773、江北区社救科87350113、镇海区社救科86373852、鄞州区养老指导中心87419526、北仑区老龄办86781202、慈溪市社救科63016038、余姚市养老指导中心62838610、奉化市老龄办88501026、宁海县社救科65258018、象山县养老指导中心65082576、市民政局福利处87025073。
  (陈雅珍)

  查看法定公开图纸
  凭身份证到资料保管单位即可
  张女士:
  我们是槐树小区居民,我们在江北区规划局,想看一下宁动地块的图纸,但是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不给我们看,要求处理。
  
  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答复:
  我分局已于2013年1月14日在分局信访接待室接待3位槐树小区居民查阅宁动1#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和宁动地块总平面图,并提供1#地块总平面图复印件;又于2013年1月17日在分局信访接待室接待20位槐树小区居民查阅宁动地块总平面图(现场居民拍照)。
  
  记者:
  从答复件上看,规划局江北分局并没有满足投诉人张女士及其他槐树小区居民的要求,而是强调了他们已经接待过两批前往查阅资料的市民。
  记者就此联系了宁波市规划局,据了解,规划局江北分局最后向张女士和其他槐树小区居民提供了他们需要的法定可以公开的图纸。
  如果市民每一次查阅规划方面的资料都需要打投诉电话,那太麻烦了。记者因此请宁波市规划局提供规范的查阅资料的途径。宁波市规划局方面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法定公开的图纸,总平图会在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其他经过批准的图纸作为政府信息,市民可以按规定申请公开;当场查询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到资料保管单位进行查询即可。
  (陈雅珍)

  安装管道煤气需要提供房产证
  一位先生:
  我家现在要安装管道煤气,煤气公司不但要我把户口本和身份证带去,还要房产证,我对此很不理解。不就装个管道煤气嘛,是民生工程,关房产证什么事啊。
  
  宁波市国资委:
  经了解,兴光公司在为客户办理管道煤气用户开户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客户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双方签订《管道燃气居民用户供用气合同》,主要目的是核实身份、防止假冒、向户主进行燃气用气安全宣传服务等,并避免在燃气管道设施安装损坏、燃气安全用气等方面产生纠纷。
  兴光公司在相关办事指南和安全用气指南等客服资料中,详细说明了开户时客户应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
  
  记者:
  记者也连线了宁波市供电局、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这些单位表示,为保护用户权益,在办理开户手续时,需用户提供房产证明、身份证等资料,以防止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陈雅珍)

  
  记者走进12345
  不给赌博机生存空间
  一位先生:
  联丰中路(宝得隆台球厅)的暗室里(两台抓娃娃的机器后面)有两台赌博机,大厅里也有两台赌博机,一共有4台赌博机,要求职能部门处理。
  
  鄞州区公安分局:
  高桥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查获赌博机1台,并对该场所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5万元和停业整顿1个月的处罚。

  非法占地行为屡禁不止
  市民举报非常重要
  (一)
  一位市民:
  余姚市小曹娥镇曹娥村一村民,占用农保地2000平方建厂房。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答复:
  小曹娥镇曹娥村一金姓村民,2004年在自家房屋前建厂,用地未经依法批准。2012年4月,该村民又在原厂房南侧铺预制板搭钢棚,占地面积220平方米。泗门镇城建办发出了停建通知,责其自行拆除复耕,但该村民未履行整改。去年8月,我局泗门分局两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未果。下一步,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二)
  一位市民:
  鄞州区姜山镇芸江村燕山桥一村民未经审批,竟敢在耕地上大肆建房。镇土管所人员前往制止,但等土管所人员走后他依然我行我素,胆大妄为,政府难道对违法者没有办法可以制止吗?
  
  鄞州区国土资源局答复:
  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叶姓村民未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擅自占用一般农田100多平方米建住宅,我局已责令其停工,恢复土地原状,并抄告当地政府。
  (陈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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