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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闹矛盾最忌家长插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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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2: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市区几家基层法院了解到,近年来,“80后”小夫妻打离婚官司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主要是为了争财产或是争夺孩子抚养权,而夫妻双方闹矛盾,最忌讳双方父母“插一脚”。

  刚结婚4个月,82年出生的陈女士将丈夫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尽快从家里搬走,且婚后财产多归女方所有。虽然原告是陈女士,但这场官司的真正“推手”却是陈女士的父母。由于张先生暂时没能力买房,小夫妻俩暂时住在女方家里,女方父母对女婿颇多挑剔,没过多久双方就翻脸,陈女士父母“下令”女儿离婚。

  法官告诉记者,这类离婚案中常会发生“闹剧”,旁听席上的七大姑、八大姨坐了一大片,原被告还没开口,“两大阵营”已开骂,互相数落对方孩子的不是。法官说:“最揪心的是,小夫妻感情并没有真的破裂,却迫于双方家庭的压力而离婚。”

  对此,健康城“养心堂”主任、心理咨询师张益萍分析,年轻夫妇是带着各自的家庭观念和成长经历进入新家庭的,他们对另一半的要求往往会不自觉地以各自父母为原型,配偶和父母间的差异很容易引发夫妻矛盾。对于从小被当成掌上明珠的独生子女来说,与另一半磨合本来就不容易,再加上父母意见的掺和,日子更难过下去。目前,小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第一时间向各自父母求助的现象很普遍,父母的参与度很高。如果父母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当,不但不能有效地解决小夫妻的矛盾,反而会导致内部矛盾扩大化,从夫妻间的矛盾进而引发为两个家庭阵营的更大冲突,效果适得其反。

  那么,“80后”小夫妻如何才能处理好家庭关系?对此,一些年轻人开始自己想办法。

  白领张先生和倪小姐签定婚前“小夫妻吵架公约”,10条“戒律”包括: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双方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每次吵架女方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尽管这些约定在长辈们看来“很小儿科”,张先生和倪小姐却觉得十分受用。他们觉得,谈恋爱期间每次吵架都是由小事而起,常常因为双方不肯让步而越闹越僵,这类规定能让他们控制事态发展。此外,他们还互赠对方一件礼物作为“免死金牌”,不管吵架多么严重,只要出示这张“金牌”,对方就要无条件原谅自己,当然,“免死金牌”每年只能动用一次。

  心理咨询师对这样的做法表示赞同。专业人士认为,年轻人之间这些带着温情的约定,比规定谁买房子、谁还贷款更能巩固双方感情。

  夫妻之间除了立下一些“温馨约定”之外,还应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吵架五忌”:一忌离家出走,二忌老说“离婚”,三忌揭对方的短,四忌没完没了“翻老账”,五忌当着孩子面争吵。“良好的婚姻,光有感情基础还不够,更需要夫妻双方从点滴做起用心呵护,不夸张地说,这也是一门艺术。”(王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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